
李旭明,男,汉族,1983年06月出生,2017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现任公共教育学院副院长。该同志能够深入系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、引导、影响学生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、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重点工作,党务业务能力较强,2019年被学院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,2023年被评为优质校申报工作先进个人。该同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关心关爱学生,善于做思想工作,和学生相处融洽,2017年被学院评为优秀班主任,2018年被学院党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个人,2018年被自治区人社厅评为技工院校优秀班主任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,2023年被评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。该同志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负责,高质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,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年度考核优秀,2015年、2018年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。